老板姓黄,单名一个信字,家里有四个兄弟,他排行第三,是这个镇的人。
他家里比较穷,田地很少,兄弟姐妹又多,经常面临吃不饱饭的情况,所以在他十六岁的时候,为了能够吃上饱饭,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,在朝廷招兵的时候,他过去报名,成了一名士兵。
天下承平日久,武备松弛,他原以为当兵不会有什么危险,还能混上一口饱饭,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一开始也平平安安的当了十多年的兵,一直到戎突人犯边,边境几大军镇连接吃了败仗,把他们这些在内地防守的士兵也调了过去,这才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。
刀头舔血,在死亡的边缘徘徊。
拿刀砍人,也被人砍过。
和他一个伍的几人,战死了三个,还有一个跟他一样,断了一只胳膊,成了一个残废。
他还算比较幸运的,只是腿受了伤,并没有断掉。
在战场上,他也杀了几个人,取了几个首级,按照这样的功绩,应该要提升,至少一个队正没有问题。
可是他已经瘸了,不能继续打仗,要那些功绩也没有用,将那几个首级卖给了一个想往上爬的队正,卖了几十两银子,然后就回了老家。
入伍十余年,健健康康的出去,回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。
而且回到家后,发现那些兄弟姐妹都变得很生疏了,都有了各自的家,让他有一些茫然该站采集不完全,请百度搜索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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